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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1-12-21 14:58:18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全县各医保参保单位:
请各参保单位具体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于2012年1月10日前带上U盘及2012年1月份的职工工资花名册,到县医保中心申报2012年的职工工资基数。如不按时到县医保中心申报职工工资基数而影响职工的医保待遇的由单位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盐津县医保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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